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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停车场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03-11 来源:信息部

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需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性来源采购:
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预算金额:

1、项目名称: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职工停车场租赁项目

2、项目编号:ZWWH-19ZC-FW039

3、预算金额:人民币48万元,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,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。本次采购项目为包干报价,含服务合同所需的设备、劳务、管理、税金等全部费用,以及所有风险和责任。应列入却未列入其中的其他费用,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以内。

二、洽谈内容:

三、供应商的基本条件:

1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
1.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1.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1.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1.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1.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(不足3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1.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、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,且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查询无不良记录(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);

3、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;
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。

四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洽谈时间:

2019年3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整(北京时间)。截止时间即为洽谈时间,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。

五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洽谈地点:

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(武昌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裙楼侧3号门6楼608室)

六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:

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职工停车场租赁服务合同即将到期,需要医院继续采购租赁服务,基于武汉创兴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满足医院职工停车场的租赁工作,在原有资金预算的前提下,为了确保该工作的延续性,保障就医车辆的停放,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院职工停车场租赁项目,论证意见如下:

医院本院区停车位紧张,为确保就医车辆的停放,将职工车辆停放在离

医院较近的停车场,因停车数量较大,以整体租赁形式更为方便,一直与武

汉创兴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租赁的方式进行合作,延续至今;

2)为方便职工上下班,要求租赁的停车场与医院的直线距离不超过500米。

3)医院租赁80个停车位用于职工车辆的停放,停车场整体停放车位应不少于300个停车位。停放车辆的区域须地面平整,并利用标线进行明示。停车场为地下停车场;

具备足够的停车场管理人员,能够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,专人值守,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;

合作单位武汉创兴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满足以上全部要求,员工素质较

高,人员稳定,能够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,本项目只能从

唯一供应商处采购,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职工停车场租赁服务。

七、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:

供应商名称:武汉创兴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

供应商地址: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侧路32号长青汽修厂综合楼A栋

八、联系方式:

采购代理机构:湖北中为励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尹工

联系电话:027-86652085-801

电子邮箱:2648394911@qq.com

地址: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裙楼3号门6楼608室

采购人: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

联系人:李老师

联系方式:027-83743188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

九、信息发布媒体:中国政府采购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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