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提醒丨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异地医保门诊可以直接结算啦!
发布时间:2021-09-10 来源:医保办
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(湖北省中山医院)开通异地医保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啦!
广大省内医保和跨省医保人员,均可在门诊缴费时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。
门诊异地医保结算流程
1、持医保卡在新门诊4号窗口挂号
2、 到接诊科室就医,医生开立处方
3、新门诊大厅4号窗口持医保卡缴费
具体事项
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条件:
① 各市州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结算门诊费用。
② 我省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(重症)异地结算尚未开通;我省居民医保异地普通门诊结算尚未开通。
③ 使用社保卡(二代、三代)进行结算。
外省患者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提示:
① 外省职工、居民参保人能否门诊结算要看外省是否开通异地门诊结算。
② 部分省份需要办理异地备案后才能门诊结算,办理好住院备案的视同门诊已经备案。
③ 各省情况查询渠道:关注国家医保局公众号,点击下方导航栏中“我的医保”,选择“公众查询”,点击“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”,选择您需要查询的省份后点击“查询”按钮,即可搜索。
④ 如参保省份需要备案,则可从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”微信小程序直接快速备案,或者致电参保地。
⑤ 查询外省电话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,点击异地就医>住院查询>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。
⑥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,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)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、支付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。
#特别提示#
目前省内医保仅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
居民医保和门诊慢特病统筹暂未开通
医保报销:执行就医地目录、参保地政策
省内异地无需办理异地备案、部分跨省地区需要办理备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