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体成分分析仪及脑电图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7-19 来源:信息部
本院拟对人体成分分析仪及脑电图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规模: 20 万元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
(001)人体成分分析仪、儿童脑电图仪;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001 人体成分分析仪、儿童脑电图仪)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:
供应商必须是依 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、组织或自然人, 如其所投 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,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。
(2)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(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)未被列入“信用中 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税收违法黑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和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 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。
(3)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,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, 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(或 生产备案凭证--限一类医疗器械),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,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,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取得《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》或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;
(4)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,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,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 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(授权链完整); (5)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,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,二类 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》、《医疗器械产品 注册登记表》(如有),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;
(6)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力量、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,具有良好的售后服 务能力; (7)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 录; (8)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条例和有关制度。一旦参加投标,则应承担相 关法律责任;
(9)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。 ;
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获取时间: 从 2023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
获取方式: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 2023 年 0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5 日, 每天上午 9:00 至 11:00,下午 14:00 至 16:00 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内,携带以 下材料到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51 号纽宾凯国际酒店 23 楼 2308 室领取招标文件。3.1.潜在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:凭单位介绍信/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)、 受托人(法人)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复印件领取。 3.2、 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,凭身份证原件领取。
四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 2023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
递交方式: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51 号纽宾凯国际酒店 23 楼 2310 室纸质文件递交
五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开标时间: 2023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
开标地点: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51 号纽宾凯国际酒店 23 楼 2310 室
六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
地 址: 武汉市中山大道 26 号
联 系 人: 李老师
电 话: 027-83743188
招标代理机构: 中科器湖北有限公司
地 址: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生物创新园 A20 栋 10 层
联 系 人: 代荘、陈珊
电 话: 02759526506/59303009
电子邮件: zhongkeqi111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