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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逻院区儿科便携式声阻抗听力筛查仪、阳逻院区儿科便携式视力筛选仪、硚口院区儿童康复科病床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3-14 来源:招标办

本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项目名称:便携式声阻抗听力筛查仪、便携式视力筛选仪、病床等设备采购项目

招标编号:2025-WZ-设-011/012/013

采购内容:本项目为3个项目包,具体内容见下表。

包号

名称

数量

预算总价/

最高限价

(万元)

交货期

质保期

项目类别

1

便携式声阻抗听力筛查仪

1

15

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

验收合格之日起≥3

货物

2

便携式视力筛选仪

1

14.8

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

验收合格之日起≥3

货物

3

病床、床垫

50

18

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

验收合格之日起≥3

货物

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止。

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。

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:否。

注: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包预算金额,否则视为无效竞标。
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即: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;
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(1)供应商须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(https://www.gsxt.gov.cn )严重违法失信名单(黑名单)(以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)。

(2)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,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三类医疗器械)或经营备案凭证(二类医疗器械);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)。

(3)本项目各包为一个整体,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竞标;成交后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
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;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。

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,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,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1、时间: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,每天上午08:0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2、地点: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老门诊3楼307旁边招标办办公室

3、方式: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、法人授权书以及上述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,到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招标办报名后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。

四、磋商时间:2025年3月27日下午14点00(北京时间)

五、磋商地点: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老门诊一楼康复医学中心示教室

六、联系方式:

名 称: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

地 址: 武汉市中山大道26号

联 系 人: 王主任

电 话: 027-837431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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