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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医德医风】杏林春暖传颂医德事迹

发布时间:2025-09-16 来源:纪委办公室(监察审计部)

三国时期,名医董奉隐居庐山之下。他医术精湛,为人治病却不收取钱财,而是立下一项独特规约:“重病愈者,使栽杏五株;轻者一株。”数年之间,治愈者无数,董奉屋后的山坡上渐次植下十万余株杏树,蔚然成林,郁郁葱葱。这片“杏林”不仅成为一方奇景,更是董奉崇高医德的生动见证。春日杏花盛开,如雪满山;盛夏果实累累,缀满枝头。董遂于林中筑一草仓,告谕众人:“欲买杏者,不须报奉,但将谷一器置仓中,即自往取一器杏去。”

以上典故与2025版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的核心精神高度契合,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:

明大德,守初心(社会责任):董奉行医的根本目的并非聚敛个人财富,而在于“救济贫乏”与“供给行旅”,彰显了医疗行为的社会价值与公益属性。其以杏易谷、惠及百姓的做法,深刻体现了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中所强调的“维护公众利益”和“勇担社会责任”的职业道德要求。

遵医德,护健康(患者至上):董奉所设“治愈后方须种树”之规,凸显了以疗效为核心、对患者彻底负责的职业态度。其行医实践始终以患者的康复为最终追求,而非谋求一己私利,生动诠释了“以人民健康为中心”和“生命至上”的崇高理念。

严私德,守底线(廉洁自律):董奉“不取钱财”的原则,是其坚守医者廉洁本色的体现。通过“以杏易谷”的间接交换机制,既保障了自身生计与医疗事业的可持续运转,又彻底杜绝了与患者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往来,从源头上避免利益冲突,为“廉洁行医”树立了典范。这一做法与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中“廉洁自律,恪守诚信”和“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”的要求高度一致。

“杏林春暖”之典故,跨越近两千载,其精神内核与当代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》深切呼应。它深刻揭示:医者的价值绝非金钱可衡量,而应植根于患者的康复、社会的信任与人民健康的福祉之中。这一传统医德典范,至今仍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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